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;
()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。
()工作场所(须提供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证明材料)
()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(必须是实缴货币,不能有无形资产);
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
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:
.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(新设企业需要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);
.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复印件;
. 主要人员材料
(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;
()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(身份证 复印件,毕业证或培训证明复印件,简历);
.办公场地证明;
.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 、投资者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即持股比例;如果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,需要提交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及股东构成情况,逐层上溯,直至最终出资人,每层级股东名单、持股比例等材料需要加盖每层级单位公章;股东为自然人的,需注明国籍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(工商局盖章文件需要在工商局查档);
.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
小邦联系人:余春萍 小邦联系方式:
上一篇: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办理续期需要的材料
下一篇: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手续